向银行贷款买房却违约,深圳法院通过“红本房产速拍”制度,保障各方债权人权益。此前,两名当事人贷款购买福田一处房产,并将房产抵押,后因为违约被银行申请处置该房产,深圳法院通过“红本房产速拍”制度,不仅房产成交价比起拍价溢价40%,债权人也在收案130多天内全额受偿,比以往提速近50%。

    贷款买房违约 银行申请处置抵押房产

    该案基本案情为,2013年5月24日,孙某、吴某与深圳某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该银行向两人贷款178万元,用于购买福田区某房产,并将该房产抵押给该银行,不过,2016年4月借款人就开始违约,该银行向深圳仲裁委申请仲裁,深圳仲裁委裁决,两借款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170万余元及利息,银行有权依法处置上述房产,所得价款在抵押权范围内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等。

    因两借款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向深圳中级法院(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调查,除轮候查封了孙某、吴某共有的房产外,发现无其他实际可供执行财产。因涉案房产为本案的抵押物,但被其他法院首先查封,执行法官在与首封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后,发出《处置抵押房产告知函》,首封法院同意由该案处置涉案房产。

    “红本房产速拍”涉案房产溢价40%成交

    深圳法院介绍,涉案房产为深圳范围内的红本商品房,属于深圳中院《关于执行过程中有证房产市价查询问题的指引(试行)》规定的范畴,法院采取市价查询方式评估房产。

    收案10日后,执行法官在致函首封法院的同时,制作了拍卖房产裁定书等文书,并向被执行人多个地址邮寄送达,但均被退回。执行法官赴涉案房产处现场送达,但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还在现场张贴拍卖裁定书等文书后,对房产现状进行了调查。相关文书一并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予以公告。

    收案90日后,法律文书已满公告期,法院在淘宝网上拍房产,在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拍卖通知书的同时,再次到涉案房产送达、张贴拍卖通知书等文书。收案130日后,涉案房产在淘宝网拍卖成交,成交价比起拍价溢价40%,法院过户房产给竞买人,并支付款项给抵押权人,申请执行人债权在收案130多天内全额受偿,比以往提速近50%。

    因为溢价成交,拍卖款项剩余近200万元,有8家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涉案房产由两被执行人各占有50%、两人已离婚,且两被执行人作为共同被执行人的案件有5宗、孙某作为单独被执行人的案件有3宗。深圳法院经研究后,作出债权人均认可的分配方案。

    其间,竞买人反映被执行人拒不移交房产,经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后,被执行人将房产交付给竞买人,并同意分配方案。深圳法院也对被执行人予以训诫。

    法官释法

    执行法官:红本房产速拍制度能快速实现债权人权益

    深圳中院执行局法官肖伟光介绍,如何快速实现债权是债权人迫切期待法院解决的问题,但很多案件可能因为首封法院与抵押权法院不是同一法院、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况,导致执行处置耗时费力。

    据此,深圳法院探索出台红本房产速拍制度,其中,《关于执行过程中有证房产市价查询问题的指引(试行)》第一条规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于拟拍卖的深圳市范围内已核发’红本’产权证的商品房,可以通过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房地产评估价格查询系统’对标的房产进行市价查询”;第四条规定:“对于按照本指引进行市价查询的标的房产,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时,应当以查询的市价结果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或保留价),不得降价拍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降价的除外”。

    肖伟光介绍,“红本房产速拍”一大特点就是“快”,按照以往的流程,处置房产需要摇珠选定评估机构、通知当事人见证摇珠、评估公司勘查、出具报告,法院送达等,耗时费钱。而根据前述红本房产速拍制度规定,可以大幅缩短执行周期,为当事人省时省钱。

    肖伟光表示,此外,红本房产速拍制度还有“集约”等特点,即类案归类由专门合议庭办理。自速拍制度试行以来,类案专办,批量制作文书并送达、现场调查等等,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规范了裁判尺度,

    肖伟光表示,红本房产速拍制度试行后,形成了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现场公告、网络公告等模式,将每个执行节点多方式通知当事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可以说,深圳范围红本房产的快速拍卖制度,不但可以快速实现本案债权人的权益,也可以实现参与分配债权人的权益,同时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