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进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力图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查人找物有望不再成为“难事”。

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日趋活跃,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一些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被人民群众称为“执行难”,执行不了的法律文书被称为“法律白条”。长期以来,执行难不仅成为困扰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也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来看,执行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查人找物难,二是财产变现难,三是排除非法干预难,四是清理历史欠账难。

24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6年3月以来,人民法院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执结1693.8万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120%和76%。

专题询问会上,有委员提问:有些群众反映“执行难”仍然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很多被执行人玩失踪、玩消失、隐匿财产,加大了执行难度。但法院的力量有限,手段也不够强,很难精准找到被执行人,且很多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也很复杂。执行工作靠传统模式和方法效果不佳,确实很需要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协助配合。如何更好地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贵祥表示,法院要执行,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人,找到财产,查人找物是执行难中的三大难题之一。过去靠的是“登门临柜”这种传统的查人找物方式,执行人员跑银行、跑房地产部门、跑工商部门,满世界跑,满天飞,但查找财产的范围和效率非常低下,当事人也不满意。

从2014年开始,最高法院建立全国的执行查控系统。刚建立时,仅仅有21家全国性银行,还没有其他部门,搭起来这个框架之后,两三年的时间,现在构建了16类几十项财产查控形式。

“比如,我们今年刚刚上线的全国房地产查控系统,对全国范围的房地产都可以查控。银行有21家,目前联网了3900多家,几乎包括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机构全覆盖。我们跟税务部门,还有民政部门联网,提供相应的查人找物方面的基础信息。”刘贵祥说。

上述《报告》)也对此有所介绍:针对传统执行查控模式存在的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查控人力成本高等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为5746万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992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546万条,车辆4931万辆,证券1085亿股,船舶119万艘,网络资金129亿元,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专题询问会中强调,查控(系统)什么都能查,但是绝不能乱查,只能查老赖,我们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谁违规,查了不是老赖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立即开除。

网络查控系统虽然强大,但也有一些问题仍待解决。

刘贵祥表示,虽然这张网从功能上设计的是一网打尽,但在实践中还是面临着一些当事人钻空子的实际情况。比如,用别人的姓名存款,房地产登记在别人名下,股权是隐名,投资是隐名的。很多情况下,法院面临的是被执行人从商业交易时就做好了逃债准备,在诉讼期间申请保全的时候都查不到财产。所以这种情形就是对逃废债务早做了准备,给查找财产带来了很大困难。

上述《报告》也表示,将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不断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强化冻结、扣划功能,推动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