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非法集资存三大特点 住建部将配合开展风险专项整治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现场。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住建部指出,房地产非法集资存三大特点,将配合开展金风险专项整治等活动,严厉打击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

高度重视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一直要求地方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非法集资问题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近年来在房地产行业出现的非法集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住建部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隐患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蕴藏着风险,一是一些开发企业采取滚动借款方式,资金期限与项目周期不匹配,资金链脆弱,一旦项目运作出问题,将导致资金链断裂;二是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欺骗、诈骗的方式,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下,以房地产项目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有的甚至携款逃匿;三是此类项目往往涉及社会集资、定期返租,容易发生收益不确定和达不到承诺的收益等情况,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维护购买者权益。

三、我部采取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我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行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为有效制止“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恶意骗贷等行为,我部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280多个城市已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二)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去年以来,我部全面部署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将房地产开发企业9种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的10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我部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连续三次通报了96家违法违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还通报了14家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今年3月29日,我部召开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又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处的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

(三)配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我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提供或协助提供首付贷、众筹买房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认真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行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地方积极组织开展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提示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惯用和新出现的各种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五)指导地方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我部多次组织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围绕容易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排查。指导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加强与金融、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落实对非法集资企业的惩处机制,坚决杜绝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领域蔓延。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发布提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