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长肖捷撰文称,对个人住房按评估值征。这或许将成为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的一个方向。

文章称,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房地产税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在目前已实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等为地方税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地方税的范围,同时逐步扩大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试点,改革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

笔者认为,在国家税费改革不断趋向完善的大背景下,房产作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一环,适度收取合理的房产税将是必然的趋势。而如何做到适度、合理便成为计税的关键。通过对房产价值的合理评估将仅仅只是作为计税的依据之一。未来,计税标准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等相挂钩,针对房产数量与面积,房产用途,房产属性,房产是否闲置等多种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计税标准。

通过房产税的开征,将逐步褪去房产特别是住宅的商品属性,使其真正变成咱老百姓买得起住得了的房子。